甲方(学校):南昌华中汽车技术学校
乙方(学生): 性别: 年级 : 专业:
为激励新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真正解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合格的毕业生能顺利走向社会就业,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按照高技能、高素质的要求培养学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乙方学完全部规定课程和训练,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甲方将颁发大专或中专技校毕业证,国家机关将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
2、甲方依照优生优先推荐就业的原则,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对学业品行成绩全部合格、身体健康的毕业生全部推荐就业,并承若:实习期间收入1500-2000RMB/月,转正后工资收入为2000-4000RMB/月。(本科技师:转正工资3000-6000RMB/月)
3、乙方在就业半年内非本人原因导致失业的,可到甲方重新登记就业,甲方免费予以再推荐一次。甲方不承担乙方参加工作后违纪、违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也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切责任。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推荐就业: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撤销的;中途辍学的;思想品德被评为“差”的;身体疾病不能就业的;申请自谋职业的;继续学习深造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就业的;没有缴清学杂费的;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5、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档案管理、人事关系托管等就业手续(如全国普通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人事档案等),在安置就业过程中按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毕业或实习前半年内,须向甲方提交实习就业申请报告(含就业意向、要求);若逾期不提交就业申请报告或推荐后不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就业。
7、乙方获得各种校级以上竞赛奖项、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各种荣誉称号的予以重点推荐。
8、乙方需按就业程序提供必要的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南昌华中汽车技术学校 乙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学注册后即可签定本协议)